主要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同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已经给予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民事制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行政责任包括: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志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我国《刑法》第213条、第214条、第215条分别对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志罪,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志罪作了具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