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条例范本规范了在公共卫生紧急状态期间,给予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和公共卫生部门特殊的权力和应具备的能力。这个政府必须有能力对潜在的或已经出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作出快速有效的反应。要求卫生保健提供者在有许可证,得到授权或有能力继续发挥健康保健提供者作用的情况下,协助对任何个人进行预防接种,治疗,检查,或检验。作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合理而必要的反应,任命和指定辖区外的紧急状态卫生保健提供者的任务。对助理医疗检查者或验尸官的任命可以是有时间限制的或无时间限制的,但是不应该超过公共卫生紧急状态宣布的截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