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本地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目前各市(地)正按照《指导意见》和《配置标准》研究制定本地区域卫生规划,推动卫生资源优化配置工作。继续研究制定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办法和配置规划,加强配置管理,调整现有布局,提高使用效率。为落实青岛会议国务院领导关于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示精神,总结各地特别是大城市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经验。国家计委社会发展司会同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和卫生部规划财务司于2001年11月在杭州举行了由直辖市和部分省会城市计划、财政、卫生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区域卫生规划工作座谈 ......